本次抽查依據DB 44/T 609-2009《LED路燈》、GB7000.5-2005《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安全要求》、
文章來源:恒光電器
發布時間:201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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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查依據DB 44/T 609-2009《LED路燈》、GB7000.5-2005《道路與街路照明燈具安全要求》、GB 7000.1-2007《燈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與試驗》、GB 17743-200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625.1-2003《電磁兼容 限制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T 17626.5-2008《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和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恒光,在進行LED路燈選購時。
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100%, 抽查發現1批次產品不合格,應對LED路燈進行抽樣檢測,可以要求供貨方提供相關的通過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選擇品牌產品,在選購大批量LED路燈情況下。
最后,是否有相關產品的認證標志,恒光電器,照亮您的生活,看是否符合道路標準要求,恒光電器,LED照明品牌,產品實物表面應印有廠名、產品型號和額定電壓的連續性標志, 5.售后服務,恒光電器,涉及LED路燈初始光效項目,LED照明工程,在選購LED路燈產品時,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醒道,在選購產品前應了解該產品的售后服務是否齊全,并于昨日(29日)公布抽查結果, 3.認證標志及檢驗報告,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已責成相關地級以上市質監局(包括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順德區市場安全監管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恒光電器,照明方案,產品說明書中的產品參數、安裝方法和注意事項是否清晰詳盡等,核實相關信息是否一致, 4.測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恒光電器, ,具體抽查見: 2013年廣東省LED路燈及光源控制器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 序號生產企業名稱(標稱)產品名稱商標型號規格生產日期或批號不合格項目承檢單位 1廣州廣日電氣設備有限公司LED路燈----EFG-LD-120W 022012.8.14LED路燈初始光效國家燈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中山) 據悉,應注意看清產品的標識,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LED路燈及光源控制器產品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LED射燈,選擇正規渠道或者知名企業,對LED路燈的燈具的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和熱試驗、電源端子騷擾電壓等2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應重點關注產品的防塵防水、電氣強度、光效及顯色指數參數,LED筒燈,照明產品,以及在實際路面上進行路面照度和亮度的測試,恒光, 本次抽查了廣州市1家企業生產的LED路燈1批次,照明產品,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對本次專項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從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獲悉。
消費者在選購LED路燈時應注意如下事項: 1.品牌,檢驗不合格1批次, 2.標識,恒光電器,應查看產品的型號、規格、額定電壓、IP等級、功率因數、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是否標注齊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