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行業“打假” 經銷商你怎么看?
文章來源:恒光電器
發布時間: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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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照明燈飾行業,仿冒、抄襲壹直都是市場頑疾,而頑疾得治,且刻不容緩。可喜的是,面對仿冒產品充斥市場、知識產權屢被侵犯的現象,相關部門和企業已展開行動,重錘打擊。終端商家也開始紛紛群策群力、合力打假。是的,我們都想好好的。
誓不給仿冒者生存空間
天基電氣、長方照明甘肅運營中心總經理高彥龍
對于仿冒產品的現象,除了我們自身要監督和防范之外,同時要呼吁國家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但目前的保護力度還遠遠不夠,加之消費者的不了解和不理性,道路照明,只購買所謂的“品牌”,而非真正的品牌,設計,導致市場上假貨橫行,侵害了正牌廠商的正當利益。商家假如遇到自己所經營的產品被仿冒,應該及時投訴、舉報。
LED行業的發展處于初期,市場比較混亂。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在我看來:壹是利益的驅動;二是工商部門的監督不到位。現階段,很多企業搞價格競爭、降低成本,事實說明以犧牲產品的品質為代價,廠商只會越做越差。企業防范“仿冒行為”的關鍵是要找到產品的成本與品質之間的平衡點,這樣才能不給仿冒者任何生存空間。
小作坊對仿冒樂此不彼
西安本邦照明總經理郝曉正
對于仿冒行為,我是堅決抵制的。仿冒產品以次充好,有損品牌形象,對消費者也有可能造成傷害。
“市場存在不同層次的需求”絕不是仿冒產品生存的原因。仿冒產品在市場上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在于仿冒品借助正品的品牌優勢,在市場上以價格差賺取利潤,而很多小企業、小作坊對此很熱衷。
正牌廠商應該具備更強的自我保護意識,壹旦發現市場銷售仿冒產品應當找出生產源頭,從根源上“消滅”。作為經銷商,我們應當堅決抵制仿冒產品,仿冒產品是非法行為,知識產權不可侵犯。
打擊仿冒從源頭抓起
太原華星燈飾總經理帥偉學
現在,許多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照明燈飾企業陷于兩難的境地:壹方面,迫切需要向市場傳達自己所擁有的產品優勢;另壹方面,又要提防多如牛毛的競爭對手的覬覦。在近些年來的展會上,很多擁有知識產權的企業都不敢將實物布置到現場,而是單獨邀約商家到企業參觀。在經銷商層面,我們也時常見到門口張貼“同行勿進、面斥不雅”的告示。
壹些不具備研發設計能力的企業,依靠低成本的“克隆”,剽竊別人的勞動成果,而坐享巨大的商業利益,這顯然是不道德、不合法的。但囿于執法力量的薄弱,這種現象屢禁不止,從而傷害到行業健康良性的競爭環境。
要避免仿冒現象侵犯知識產權從當前來說,很難。這本該由法律來保護的,現在基本都是靠自我保護。究其原因,壹是仿冒的技術門檻低;二是仿冒的違法成本低。上游的生產企業成千上萬,工程照明,如何認定仿冒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即便被認定,超市照明,也要經過冗長的程序去執行,結果往往是企業不堪所累,收效甚微。
因此,當務之急是政策的制定者從源頭上設定標準,提高準入門檻,加速行業的轉型升級,扶持、孵化壹批大型企業,淘汰壹批侵權的害群之馬,從根本上樹立行業規范、守法、誠信、有序的競爭風氣。
仿冒不利于行業健康發展
南寧蜀天照明經理張曉華
仿冒行為對行業傷害極大,作為行業參與者,裝修照明,我希望行業能健康發展。目前,如果市場出現仿冒產品,終端零售商只能依靠相關部門去打擊,同時品牌廠家也有相應的處理方案。但我認為,個別廠商的行動還不足以凈化“仿冒成風”的大環境。社會對知識產權的尊重,需要更多人花更多時間去做。
照明燈飾行業仿冒成風,從產品的品類來講,仿冒花燈是比較嚴重的;從品牌來講,大品牌被仿冒幾率最大,這歸根結底是行業內沒有形成好的品牌保護和對知識產權的尊重,社會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氛圍沒有形成。品牌廠家應該完善自身品牌保護的策略,同時還要聯合同行營造健康發展環境。
屢禁不止源于利益驅使
重慶億光照明經銷商江海燕
目前,隨著國內壹、二線品牌企業逐步轉型,給不少中小企業帶來了更多的模仿機會,讓行業陷入了混亂狀態。作為終端市場經銷商,產品的質量是首要,因為經銷商直接面對消費群體,壹旦產品出了問題,就很難挽回客戶。如果出現了仿冒行為,我希望廠家與商家站在同壹戰線上,共同維護好這個市場。
仿冒產品為何在市場上屢禁不止?我的看法是:利益的驅使,仿冒產品有高額的利潤空間。在終端市場,由于地域的差異性,信息流通、消費者接受品牌程度等均不壹樣,以上種種原因導致了仿冒產品存在著壹定的生存空間。
對待仿冒“先禮后兵”
重慶碩朗照明總經理常青
仿冒行為是企業之間的不良市場競爭模式。但仿冒企業需明白:利潤空間擴大不應以產品質量為犧牲。作為企業,如不加強自身品牌及技術的投入,習慣抄襲,必然無法達到品牌企業的技術、經營、營銷及售后等壹系列的標準。
仿冒行為對于商家們來說是壹種欺騙,而商家們對此通常也是有心無力。如果我們遇到這壹問題,我首先會提醒商家其行為是違法的,隨后與廠家協商對仿冒產品的商戶進行規勸產品下架或召回產品,情節嚴重者付諸法律。
LED照明尚處于初級階段, LED置換工程,仿冒行為是行業發展至某階段的必然產物,之所以出現這壹行為,原因如下:1、政府對專利技術的保護與監督不力;2、企業本身對品牌的經營與管理也有紕漏;3、照明行業標準的缺失也給仿制者提供了可趁之機。
仿冒行為擾亂公平競爭
昆明好燈多燈飾總經理朱長幸
仿冒是違法行為,知識產權應該得到應有的保護,否則行業將無法合法、有序和正常地運行,行業惡性競爭將會加劇。
目前,市場上出現的仿冒產品不少,辦公照明,好燈多燈飾旗下經營的產品也曾出現過假冒產品。商家在面對仿冒產品時多是無奈的,也是無能為力的。對于仿冒行為,除了在本地區加強真假產品的識別外,還要依靠廠家加強對仿冒行為的打擊。
仿冒產品依然層出不窮,其原因在于廠商打擊的力度不夠、消費者對產品識別度有限。對企業來說,CE認證,“打擊假冒行為,維護經銷商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壹直沒有忘記過,但是打假難度大、成本高,所以難以根治;另壹方面,消費者對于正品產品的真偽難以識別,而且假冒產品總比正品在價格上略低,這也是讓部分消費者“上當”的原因之壹。
在我看來,廠商打擊仿冒行為要持之以恒,要不斷加大力度,同時也要從自身找原因,完善正品的識別方式,提高自身產品的品質,讓仿冒產品無從可仿。
面對“山寨”絕不手軟
廣州新蕾裝飾總經理雷國建


































































